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委托代征?优惠政策?
2022-11-17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可以看出,二者存在纳税行为范围的重叠,如法条明文列举的办学(讲学)、医疗、咨询等,但二者的税率及申报方式却是天差地别。
理论上灵活用工范围包括:劳务派遣、人力外包、兼职人员等,其获取的收入是“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从税务认定上都有可能,不代表灵活用工下人员收入一定是“经营所得”!也不代表“劳务报酬”所得下就不属于灵活用工啦!
我们先来看看一般税务局的答复吧!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1号建议答复的函
一、关于灵活用工人员委托办理税务登记 |
二、关于明确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取得的收入作为经营所得 |
三、关于委托平台企业代征税款 |
四、关于灵活用工人员视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
查看更多灵活用工资讯,关注公众号:结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