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8
9月9日,人社部会同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1家头部平台企业联合开展行政指导。
人社部曾多次对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开展指导
2021年9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0家平台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开展联合行政指导》;
2022年1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再次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1家平台企业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开展行政指导》。
监管部门一般会在某个节点瞄准灵活就业人员的重点行业,对其开展行政指导、宣传引导等,预防企业问题的发生。
比如在618、双十一、双十二等大促活动前,为提升网购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会对淘宝、拼多多、抖音等电商平台进行约谈,加强对其的管控。
新形态就业,不同于传统的灵活型、自雇型非标准就业方式,是依靠数字技术为支撑,在互联网平台支持下催生的新就业形态。
目前,我国的新就业形态在就业人数规模、服务类型多样化、渗透率方面都处于世界前列。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增速下行环境下,城镇新增就业规模每年都保持在1300万人以上。据统计,2020年,中国新形态就业规模达5463-6433万人,在总就业中占比达到7%~8%。
新形态就业,大幅解决了疫情冲击带来的就业问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省市,疫情后新形态就业人数大幅攀升,甚至超过疫情前。
通过“去劳动关系化”,新业态就业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中的“强从属、强保障”属性,通过“弱从属、弱保障”实现了用工灵活化。
也正是由于劳动关系模糊、劳动保障滞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新就业形态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新就业形态人员资金结算难以保障。一般新就业形态人员与企业多为雇佣关系,工资发放时间灵活、结算金额不固定,企业在核算和发放过程中容易错漏,到款时间也难以保障。
其次,新就业形态人员对于个人完税流程不熟悉、纳税意识不足。这可能导致个人出现税务问题而不知如何解决,严重的会影响征信。
再者,传统劳动关系制度难以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基本权益。多数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与平台企业只是缔结合同关系,他们可能同时受雇于多个市场主体且岗位流动性较高,而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此类劳动关系认定缺乏清晰的标准,导致其对新型用工关系及用工义务的约束力不足。
2021年9月10日,人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美团、饿了么、滴滴、达达、闪送、货拉拉、满帮、到家集团、阿里巴巴、腾讯等10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联合行政指导。
会议要求,头部平台企业要“走前头做示范”,积极履行用工责任,带头关心关爱劳动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除了大型头部平台企业,在人力资源行业,灵活用工同样是诸多人力机构近年来“高频用工”的场景之一,企业该如何实践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完善,提升企业的正面形象与核心竞争力呢?几点建议可供参考:
一、充分利用政策补贴
从中央文件到地方文件,都十分注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并且都提到了“培训补贴”,那作为平台企业应响应文件号召,为劳动者创造各类职业培训环境,同时也与当地政府多沟通交流,享受政策红利。
二、做好政府监管配合工作
各地文件还提到,工会组织将不断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给其提供法律援助,另外工会对企业加强法律监督,政府劳动相关部门也会加大监管力度。企业应当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共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合同协议文本的审查与标准化
从中央文件到地方文件中都着重突出了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仲裁的部分,对于企业而言,这也是企业管理中最容易发生劳动纠纷的部分,所以作为企业也就更应该做好政策前瞻,关注第三种劳动用工方式,从而做好合同协议文本的合规审查与标准化,在源头就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四、借助数字化工具提升灵活从业者管理效率
企业普遍对于新业态就业和和灵活用工模式不熟悉,导致用工和管理上成本过高,得不偿失。
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像51个税结算云这样的灵活用工数字化服务平台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新业态下的用工问题,更能够将诸多管理、运营和交付等工作搬到线上,实现真正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流程可溯,过程可视,管理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