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6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灵活就业者权益缺失和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在全社会不断发酵。2020年以来,我国政府就积极介入并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者的劳动保障问题。
目前我国灵活就业已涉2亿人员,其中提供服务者约8400万人,然而市场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深刻重构了我国劳动关系和劳动实践,同时也为我国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体系的转型和升级带来了诸多挑战。
我国劳动法律框架为典型的二分法,主要规定劳动关系、民事关系两大用工劳动法律关系,这种以二分法为基础的法律关系对于认识新型的平台经济用工形态、灵活就业者和用工企业的从属性处于模糊地带。
实际应用中,以广东省为例,在10大典型劳动纠纷案中,表1判决文书认定两者存在劳动关系,表2则否认两者劳动关系。
政策保障方面:
2020年,国家发改委《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
2021年,人社部、发改委、 财政部、商务部、市监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 量发展的意见》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 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 推动人力资源外包等业态提质增效。
2022年,人社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开发灵活就业平台、参与零工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
企业实践方面:
2021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就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对美团、饿了么、滴滴等10家头部平台开展联合行政指导。美团在会上表示,将全面落实骑手权益保障工作。
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相关企业对灵活就业者在“职业保障”方向上纷纷建立细化可实行的系列举措,全面落实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工作。
尽管灵工就业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仍需要较长时间讨论。企业仅依靠自身人力部门推动权益保障建设,不单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且容易降低最终服务交付质量,成本增加。因此选择优质的第三方服务商合作,是企业顺利推动灵活用工权益保障的最优选择。
选择第三方企业合作除了能够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对于用工企业也有诸多好处。
首先,在整体合规性上,能够在达到合同流、业务流、资金流和发票流四流合一的同时,还可链接税局接受实施监管;
其次,在用工成本上,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同步提升劳动者到手收入,提高稳定性,有效降低人员流失率;
最后,在用工形式上,某种程度提高了企业对人员的精准性要求,人员能够匹配到合适的岗位上,同时解决了部分企业人员编制限制问题。